重山恨碧☔

且喜无情成解脱,欲追前事已冥蒙。

越女

越中山色殊胜,风鬟雾鬓,眉目青青,与锁河之嵯峨、北邙之绵邈,别是一种情致。惟其地高峡幽谷,虫蛇横行,尤多瘴疠,土人居其间,朝不保夕,寿不过四十许,民风乃悍而好武,勇不畏死。越女亦爽烈,皆好颜色,善歌舞,外客偶有过者,恚之辄横眉冷对,悦之辄欢洽交接,殊不拘礼,至于有娠。是故越人常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也。

越女尤好情死*。中州婚俗,以父母媒妁为命,近世其礼南渐,越人少年男女相狎爱者,家人不许,遂相约同赴绝崖,或自经,或饮鸩,惨不忍闻。临死,男子有悔而却之者,女皆奋然引决,曾不回顾,深情气骨,可窥一斑。人言以离公之武威,犹万里而伐晋北,取秋氏女为夫人,实畏越女之烈也。

公有女曰阿玉,羽烈妃也,莫知其母氏者谁。一日公自外归,抱一女婴,谓左右曰:“此吾女也,必以公主之礼遇之**。”及长,飞扬艳烈,常苍鹰黄犬,驰马通衢,从公被坚执锐,征伐四方。公诸子孱弱,乃爱女特重,常喟然抚其颊曰:“惜乎!汝何不为男儿?”诸子深嫉之,潜谓妃野性不驯,实越女野合而生也。妃有闻,谓之曰:“我既野人,汝则家畜乎?”痛殴之,自是无复敢言者。神武间,妃尝与王夜饮,偶论少年前事,王叹曰:“卿野人也,我杂种也。昔年威武王以卿嫁我,卿家部曲,多有议论。今日方知王识人之能,尔我足当相配。”



*参考文献:越人的殉情传统与宛州人口贩卖问题 

**事见《九州志·王朝启示录·狮子咆哮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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